中学部寝室管理制度
为创建文明卫生宿舍环境,强化学生宿舍规范化管理,加快宿舍文化建设,实施品位管理,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讲究卫生(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酌情扣0.1—0.5分)
1、值日生不搞或搞不好宿舍卫生,清扫工具不按规定要求摆放;
2、起床后被子不叠或床铺不平整,鞋子不上架,衣服乱挂;
3、不按规定摆放物品或物品摆放不整齐;
4、宿舍内有痰迹、瓜子壳、废纸,垃圾蒌不及时清理;
5、墙壁上乱写、乱画、乱贴;
6、室外、走廊有杂物。
二、行为规范(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酌情扣0.2—1分)
1、地面、床上有零乱物品;
2、私自调换宿舍、床位;
3、在宿舍或楼道内喧哗、起哄、打闹取乐、用脚蹬门;
4、卫生间有积水,毛巾、牙刷等摆放不整齐;
5、有不礼貌、说脏话或打架等不文明行为
6、随手在寝室内外乱扔垃圾.
三、节约(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扣0.1分)
1、离开寝室时,灯没有及时关闭的;
2、离开寝室时,水龙头没关的或没有关紧的;
四、遵纪守规(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扣1分)
1、午休时无故不回寝室,无故彻夜不归;
2、不服从寝管管理,顶撞谩骂寝管者。
3、拿他人钱物,破坏宿舍公共财物(不仅扣分,还要照价赔偿。)
4、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寝室、串寝、在中午、晚上休息时间内说话、打闹者
5、有重大违纪者。
五、珍惜时间(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扣0.1分)
1、不按时起床;2、熄灯后,不按时就寝或聊天。
六、被评为“文明寝室”加5分。
“文明寝室”的评选条件:
(1)午休、晚上休息时能自觉遵守纪律,没有违纪现象者;
(2)卫生能按学校和寝管老师的要求,做到位的;
(3)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的;
(4)电灯、水龙头做到及时关闭的;
(5)在一大周内卫生、纪律都没有受到批评的寝室中,表现最优秀的寝室才能被评为“文明寝室”。